为强化班级公物管理意识,保障班级公物的维护和安全,明确责任。现制定班级公物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:
1、系部拥有班级各公物的财产权和总体使用权。各班级在教室固定后,系部一次性配备班级的课桌椅,门窗齐全后,交付给班级辅导员,供班级使用。
2、班级同学在学习期间有责任维护课桌椅及门窗的完好,保持教室的干净卫生,维护教室内公物和个人用品的安全。
3、班级课桌椅,门窗在班级使用期间如有损坏,系部不负责维修,班级负责及时维修,维修费用从班费中支出,责任人为班级辅导员。
4、班级同学不得动用教室的电路音响等设施,系部负责排除电路、音响故障,对照明灯具一学期统一维护一次。期间个别灯具毁坏由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处理。
5、各班级辅导员应教育同学树立安全意识,教室内在非上课期间不得放重要物品,否则,如有遗失,(除重大事件引起外),由个人和辅导员负责处理。
6、系部不定期对教室内的公物和门窗、安全等进行检查,有权督促各辅导员按规定做好维护、维修等本职工作。
7、班级应有一定的集体费用,各辅导员在学院规定的范围内收取班费,坚持适度、够用原则、合理开支原则,系部保障班级拥有班级费用。同时负有检查、指导班级费用使用的责任,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以上规定望各班级遵照执行。
机电工程系
2008年3月18日